12月18日,福建高院分享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调解案例。男子未考上编制求复合被拒,后在前女友住处跳楼身亡。男子父母将其前女友诉上法庭,索赔35万元。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以下为此案法官,罗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丽群的分享:
一场没有赢家的诉讼
2021年,男子李平与同事徐丽确认了恋爱关系。2022年7月,因双方家庭、工作等各种因素,两人约定暂时分开。徐丽称如果李平能通过编制考试并被单位录取成为正式员工后,再考虑复合。遗憾的是,李平并未被招录单位录取。李平对徐丽一往情深,多次找过徐丽,徐丽起初态度有些犹豫,但最终拒绝了李平的复合请求。2023年2月,李平在同事处得知徐丽屏蔽了他并宣称有了新男友,随即深夜前往徐丽住处。在致电徐丽寻求见面被拒后,李平最终选择在徐丽住处的消防应急通道跳楼自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2023年7月,李平父母以侵害生命权为由将徐丽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徐丽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
刚接到卷宗,书记员就向我讲述了案件背后的故事:“这个案件年初在我们当地闹得沸沸扬扬。听说李平父母去徐丽工作地方和家里闹了几次,也在网络上发了很多难听的话。徐丽单位领导多次出面调和但都没成功,她的生活很受影响。”本地县城不大,些许风吹草动都能掀起满城风雨,而这样的一起因情自杀案不管其中案情如何,身为一方当事人的徐丽都无法避免身陷舆论的漩涡。在初步了解案情并查阅类案后,我意识到“要想真正让这起纠纷化解,调解也许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