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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石家庄市禁毒办与石家庄电视台
联手打造的禁毒专题栏目
《石家庄禁毒热线》第十二期
于 6 月 18 日下午六点
在农村广播电台 FM 91.5 播出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中心院区的回老师
做客直播间
给广大听众详细讲解了
毒品和药品怎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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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您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毒品和药品之间的关联和区别是什么呢?
谈到“毒品”,大家的第一反应很可能是《黑冰》或《无间道》。实际上,毒品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遥远,相反,有些“毒品”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说——药物。
说起药物和毒品,二者的关系可谓“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传统毒品是提取自植物,比如说罂粟果实中汁液凝固成为鸦片,鸦片中又可提取生物碱吗啡,吗啡和乙醚发生化合反应成为海洛因;古柯树叶中提取出来的生物碱可卡因;常常成为争论焦点的大麻......
举个例子刚才我们提到的吗啡,就是我们临床常用的镇痛药,我们称之为麻醉药品,麻醉药品都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作用,是治疗必不可少的药品,另一方面不规范地连续使用易产生依赖性,形成瘾癖,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嘉宾
主持人
那么到底什么是毒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以说,毒品包括药品的,那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什么概念呢?
麻醉药品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丙胺类。
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产生松弛和愉快感,从而逐渐产生对药物的渴望和依赖,由于不能自控而发生精神紊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经常会导致严重后果。
所以滥用这些药物会产生公共卫生、社会和经济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管制措施减少该类药物的滥用。嘉宾
主持人
为了加强对我国麻醉药品的管理,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呢?
2005年8月,国务院以第442号国务院令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该条例体现了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得住、用得上”的基本原则。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设置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另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们河北省颁布的《河北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对医疗机构、戒毒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全过程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规范临床合理用药,严防其流入非法渠道提供了重要保障。
嘉宾
主持人
那么具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又是如何要求的呢?那么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需要做些什么呢?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嘉宾
主持人
精麻处方与普通处方有什么不同呢?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嘉宾
主持人
如果出去旅游,或去外地就医,甚至出国,这时候必须随时携带这些药品,需要注意什么呢?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疾病的不同,处方量也是不同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嘉宾
主持人
通过那么多条款,我们看到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非常严格,真的能做到“管得住”,但是如果老百姓需要长期使用这些药品,比如癌症疼痛患者,慢性疼痛患者,我们怎么能保证“用得上”呢?
在《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口本、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嘉宾
主持人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有涉及患者的条款吗?
第二十七条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第二十九条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第三十条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嘉宾
主持人
最后给我们介绍一下常见的药品兼毒品的不良反应及其危害吧。
鸦片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是罂粟果实中流出的乳液经干燥凝结而成。因产地不同而呈黑色或褐色,味苦。生鸦片经过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吸食时有一种强烈的香甜气味。吸食者初吸时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多次吸食就会上瘾。
吗啡
吗啡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在鸦片中含量10%左右,为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状,具有镇痛、催眠、止咳、止泻等作用,吸食后会产生欣快感,比鸦片容易成瘾。长期使用会引起精神失常和幻想,过量使用会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历史上它曾被用做精神药品戒断鸦片,但由于其副作用过大,最终被定为毒品。
氯胺酮
在临床中静脉全麻药,有时也可用作兽用麻醉药。一般人只要足量接触二、三次即可上瘾,是一种很危险的精神药品。K粉外观上是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易溶于水,可随意勾兑进饮料、红酒中服下。服药开始时身体瘫软,一旦接触到节奏狂放的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手舞足蹈,这种状态一般会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直到药性渐散身体虚脱为止。
氯胺酮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头昏、精神错乱、过度兴奋、幻觉、幻视、幻听、运动功能障碍、抑郁以及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及急性心脑疾病。
嘉宾
主持人
合法用于医疗目的、用以为病人解除病痛、有医生处方的是药品。反之,滥用的就是毒品。
药品是出于医疗的需要而生产或使用的,具有医疗价值;而有的毒品本身不具有药用价值,不是出于医疗目的而生产或使用。它们在临床上不具有任何药用价值,仅有毒品这个单一的属性。
受管制的“药品”具有双重性质,非法生产、制造、运输、销售、使用的“药品”就是毒品,合法的才是药品。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石家庄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责编丨北木
编审丨禁毒
监制丨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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