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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文交警发布了3起交通事故警示案例,旨在以案为鉴,警示广大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案例涉及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警方通过详细的案例分析,强调了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人和车辆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呼吁全体驾驶人员切实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同时,警方还配发了相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提醒广大驾驶人员时刻关注交通安全,做到文明出行,共建和谐社会。
闽南网4月23日(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杰雄 郑宝羡 视频)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漳州市龙文交警大队发布3起交通事故警示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敲响道路交通安全警钟,希望能给大家警示和启迪。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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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01月15日上午08时20分许,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员何某),沿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非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龙文区人社局路段时,未与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其所驾车辆与左侧同向行驶由曾某驾驶的闽Exxxx7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刮碰辗压,造成乘员何某当场死亡、何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2:
3月5日21时58分许,黄某驾驶闽Exxxx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九龙大道自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事故路口,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由叶某驾驶的闽Exxxx5号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黄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3:
04月04日19时30分许,詹某驾驶悬挂漳州芗城9xxx2号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漳华东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小港北路与漳华东路叉口时,其所驾车辆与李某驾驶沿小港北路由北往南行驶的闽D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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