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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宗涉及房东的法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报道,32名房东因未依法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义务,而被法律机构依法拘留。这些房东被指控未及时维护房屋设施、无视住户合法权益、甚至故意违反租赁条款。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租房者的利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给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此事件也引起了人们对房东责任的思考,强调了房东在租赁过程中需认真履行指定的义务。这一案例再次提醒着各方关注租房市场的规范和公平。希望通过此次案例的曝光和处罚,能够有效引导房东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良好的租赁环境,确保租户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杭州萧山警方一直依法查处落实消防责任不力的个人。
杭州萧山区新塘街道新丰村一户出租房的女性房东葛某某,共有出租房11间。
7月16日,萧山新塘派出所基础中队民警对出租房进行了初次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灭火器过期、电线未穿管、堆放杂物堵塞通道、过道上用煤气烧火做饭等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即责令房东7日内整改完毕。
▍网络图片
7月24日,办案中队民警倪明华依法再次上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葛某某依旧我行我素,对消防整治工作冷处理,极度漠视租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批准,对葛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堆砌杂物、胡乱停放电动车
萧山区新塘街道文源社区房东王某某,共有出租房30间。
7月18日,萧山新塘派出所基础中队民警在日常消防检查中,发现其出租房存在电线未穿管、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乱堆乱放杂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明火烧饭等消防隐患问题,并当面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道堆砌杂物、明火烧饭
7月24日,萧山新塘派出所基础中队民警戴林建依法复查发现其未落实整改,违反安全规定,当进行行政处罚告知时,王某某态度恶劣拒绝签字,最终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新塘派出所开展消防攻坚行动以来,已累计检查出租房屋1471家,场所80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01份,消防行政拘留22人。
不仅新塘街道,6月下旬至今,杭州萧山区共有32名房东因消防问题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作为房东,如何才能放心地把自己的房子出租,既能添补家用,又免于处罚呢?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报警哨和手电筒。
4.出租屋的房间窗户和阳台可以安装金属栅栏,但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堆放垃圾,时刻保持通畅。
6.电器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7.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到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到达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设置烟雾探测报警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前款规定的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单位承租居住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平时严查消防安全隐患
是对租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也是对房东自己负责
莫要等到悲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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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萧山公安
编辑 ||朱辰子
审核 ||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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