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被批准破产,这是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第二家破产的信托公司;首家则是去年破产的新华信托。
在《信托法》颁布之前,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9年1月16日被广东省高院裁定破产,但直到2021年才全面终结本案。
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全国一共颁发了68张信托牌照,即只有68家信托公司。这个数量要比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其他金融业态少多了。
以往,金融机构在遇到破产危机时,往往会有接盘侠以承担债务的代价获取金融牌照。
然而,最近几年,连最稀缺的信托牌照都无人问津了。
这说明:一方面,里面的窟窿实在太大,没人愿意当大冤种;另一方面,市场也容不下60多家信托公司。
什么是信托?
通俗点讲,就是把委托人的一块资产隔离开来,谁也动不了,包括委托人的债权人。
例如家族信托:作为受益人的被继承人,只能领取固定的生活费,防止游手好闲的二世祖败光家产。
创业信托:某人在创业前,将自己的部分资产设立一个信托,保证创业失败后还能过上体面的生活。
证券基金信托:目前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无论公募还是私募,都是契约型基金,也是一种信托形式。在这种模式下,即使基金亏得底朝天,也不会直接造成其管理机构破产。
2001年,《信托法》颁布后,我国信托业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中规中矩。
2010年,随着房地产融调控政策的收紧,监管部门限制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催生了多种多样的“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
其中,有一种银信合作模式,合作方为银行、信托公司与房企。
具体怎么操作呢?
房企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取代原来银行信贷,作为资金来源。
这种模式理论上不需要银行参与也能运作,但信托公司没有个人客户渠道,只能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银行柜台发售。
房地产资金信托融资的利率很高,往往在10%以上,很有吸引力。
但高利率是建立在房地产行业高利润的基础之上,随着房企纷纷爆雷,这些信托理财产品也遇到了兑付危机。
信托产品是与信托公司资产隔离的,信托产品爆雷不会直接危及信托公司,只是名誉上的损失。
但有的信托公司被高利率吸引,或者设置劣后级给其他投资者变相的保底承诺,也购买了自家的信托产品。
房企爆雷后,信托公司只能根据合约,接盘了房企被抵押的资产。
这些资产大多是在建工程,即烂尾楼,信托公司还要再投一笔钱将其建成,再用建好的商品房抵债。
但房地产市场很不景气,这些楼盘即使建成后,也不一定能够顺利出售回笼资金。
眼下,银行都不愿意发放贷款给房企,更不用说打擦边球的银信业务了,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萎缩了。
于是,信托公司又开发了一种自主管理型信托产品。
所谓“自主管理型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具有全部或部分的信托财产运用裁量权,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
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对该种信托产的资金运用有很大的自主权。
金融企业的杠杆率极高,具有天然的道德风险:利益个体化,亏损社会化。
四川信托注册资金仅25亿,却在2018~2020年发行了47个自主管理型产品,共计252亿元。
后果可想而知,爆雷了!